?
今天是:
流量统计: 51.La 网站流量统计系统
?
+ 优抚安置科(双拥办)的分类
    优抚安置科(双拥办)
    2011年优抚安置科单项工作总结
    添加时间:2012-01-05 10:48:00,点击量: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优抚安置(双拥)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推动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这个重点,科学实践“三敢精神”,积极推进“大民政”理念在民政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按照“大服务、大责任、大作为”的目标要求,狠抓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高标准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努力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和谐稳定。

    一、今年以来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优抚工作成效显著。积极推进各项优抚政策落实,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补助金,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逐年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2011年发放抚恤补助金1776.28万元,死亡一次性抚恤金68.6万元,走访慰问金134.46万元;认真贯彻《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积极推进优抚医疗保障建设,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状况得到明显缓解。2011年为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约300万元,平均报销比例90 %以上。积极推进优抚对象住房建设,规范优抚对象的住房管理,投入108万元,对20户优抚对象危房进行改造。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结合我区农村籍退伍老兵生活状况,科学解读政策规定,审核认定农村籍退役士兵2610 名,为确保我区年底前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确认参战人员50例、带病还乡老兵30例、评残19例。落实假肢15人,轮椅车3辆,共约计4.68万元。

    认真贯彻革命烈士褒扬政策,积极推进烈士建筑物管理。把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作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高标准完成了61处烈士墓地、10处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普查工作,并及时纳入全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把平西无名烈士纪念陵园迁址新建工程和散葬烈士墓改造工程作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预算工作。 

    (二)退伍安置工作任务完成圆满。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接收退伍军人269人,其中:居民户口216人,农村户口53人。落实自谋职业90人(不含燕山),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35.1万元。安置126人,其中,复工复职1人,复学1人,安置率100%。落实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57.6万元。动员53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农村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90%。对区水务局、良乡镇等5个完成安置工作突出的区直机关和乡镇进行了表彰,发放奖金20余万元。给区直企业用工单位补助12万元。补助生活困难退伍士兵14人,走访慰问12户,共1.72万元。针对我区近年来安置工作中存在的安置难、难安置和退役士兵上访请求解决待遇等问题,积极进行工作调研,推动安置政策创新,较好地完成了调研报告,提出了政策建议,为下一步解决安置中存在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突出建党90周年、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稳控工作,加大对复员退伍军人有关政策落实力度,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积极疏导,认真接访、劝访,处理疑难信访案件25例,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优抚事业单位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积极开展首都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坚持以建设一流服务设施为标准、以开展一流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行业为目标,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光荣院在首都文明办复查考评中给予了“处处闪光,成绩辉煌”的高度评价。平西抗日战争纪念馆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圆满完成了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参观接待任务,接待参观群众10万人次。积极争取市局支持,计划投资696万元对平西接待站配套设施进行改造。计划投资800万对平西纪念馆进行二期布展,100万对光荣院进行设施维修。区财政投入93万,对纪念馆和接待站附属设施进行维修。

    (四)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按照市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依法确认并落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措施,使见义勇为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今年我区为见义勇为人员办理公园年票、民航优惠乘机证,组织两次伤残见义勇为人员健康疗养活动,为45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抚恤补助金23.5万元,为11名法后见义勇为人员做健康体检建立了健康档案,为伤残见义勇为人员落实医疗费2万元。

     (五)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评选命名表彰之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统筹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对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投入70万元,印发双拥宣传海报50000套,制作大型双拥宣传广告16块,灯杆旗300多面,在区府所在地和重要公共场所、主要路段进行双拥宣传。举办“旗帜高扬向前进”大型军民联欢文艺晚会,增进了军民和谐共融的美好情谊。针对驻区部队兵种多样化、任务多样化、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区委区政府拨款20万元购买200台洗衣机,支持部队改善官兵的物质生活条件。邀请驻区部队主官和政治处主任等200余名官兵,开展“社会一日”活动,组织区四大部门领导开展“军事日”活动,并向部队赠送了30万元慰问金、慰问品,增进了军地友谊。根据市双拥办开展“个、十、百、千”活动有关要求,阎村镇、蒲洼乡等五个街道(乡镇)被北京市授予双拥模范(街道)乡镇。推荐房山区星城街道第五社区、大石窝镇南河村、平西抗日纪念馆、房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养所等54个单位和92117部队海军后勤信息化研究室等15个驻区部队为北京市基层双拥工作示范单位。

    集中力量对我区四年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区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完成了PPT多媒体汇报材料。系统整理了我区近年来开展双拥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的文件和影像资料。全国双拥检查考评组检查考评后,对我区双拥工作比较满意,认为是分组检查中成绩优秀区(县)之一,档案资料符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要求的标准。按要求,北京市推荐申报的西城、东城、房山等12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正在公示阶段。

?
版权所有:房山区民政局 网络支持:北京市房山区信息中心 邮编:102488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10号 电话:01069374378 传真:01069374670 网站地图
京ICP备050071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14059 网站标识码:1101110033